第三章 小学教育
历史概况
一、清末时期
光绪二十四年(1898),教育名流邓家让等在西关开办时敏小学堂(附设在时敏学堂),从此,广州有了小学,但没有学制规定。至光绪二十九年,颁布《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》和《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》,对教育宗旨、学习年限、课程设置、学校管理、教学要求等都作了比较具体、完整的规定,确立了新的小学教育制度。光绪三十年五月,番禺官立高等小学堂由禺山书院改办;九月,两广速成师范馆附属高等小学堂在旧贡院内(今文明路鲁迅纪念馆址)开办。以后相继开办的有八旗高等小学堂、东关两等小学堂、清平两等小学堂、番禺县官立第八初等小学堂等。光绪三十二年,学部通知各省督抚“外人设学无庸立案”之后,外国人在广州设置教会小学日益增多;光绪三十三年,颁布《女子小学堂章程》,政府正式规定女子有受教育的合法权。至宣统三年(1911),有小学校、小学
堂60 所,学生2480
人。其中官办小学堂17 所,学生803 人;公立(共立)6 所,学生553 人;私立37 所,学生1224 人。
二、民国时期
民国元年(1912),教育部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14条,规定将小学堂改为小学校,初小男女可同校,小学废止读经。广州奉行教育部法令,开设小学校。有省立、县立、公立和私立4 种,这些小学校都属广东省教育行政机关直接管理。民国7年10 月,广州设市政府机构,市内公立、私立小学归市教育局管辖。计有省立、县立、公立小学校32所,私立(包括教会办)小学校40余所。这70 多所小学,不足容纳学龄儿童的1/2。据民国10年统计,市内共有学龄儿童57328 人,在学只26251 人。民国11年,教育部颁布《学校系统改革案》,即为“新学制”,规定初等教育共6 年,初级小学4 年(为义务教育),高级小学2 年。次年,广州的小学贯彻执行“新学制”。民国15 年,有高小10 所,女子高小6所,国民学校(初小)44 所。因学龄儿童众多,不足容纳,乃增设市立小学6所。民国16年,将市立高小及国民学校一律改编新制,统称小学校,计有市立小学校62所,加上市立师范附小、市贫民子女学校、市立水上小学校,共65 所,有学生24669
人,其中男生8488人,女生6181
人,教职员692 人,另有私塾549 间。
民国16∽ 25 年,广东政局较为安定,经济有所发展,公立、私立小学大量增加。据民国19 年度统计,有市立小学88 所,学生38018 人,已立案的私立小学30 所,学生6142 人。全年教育经费1194691元,在全国各都市中占第一位。民国23 年,成立“广州义务教育设计委员会”,推行义务教育,在原市立小学内增加班额,每3 班增加1 班,因增加班额,容纳了失学儿童16530 人,占失学儿童46.39 %。民国24年,设立短期小学3所。至民国25 年,有市立小学95 所,农村小学、劳工小学各2 所,共99 所,学生44997 人,教员1286 人;私立小学87 所,学生10428 人;私塾221 所,学生8455 人。合计各类小学共307 所,1494
班,学生63880 人。这时期小学教育虽然发展较快,但远远没有达到普及义务教育的目的。据民国23 年统计,全市失学儿童达66002 人,占学龄儿童58%。
民国26 年8
月,广州市遭日本战机轰炸,市政府宣布初中以下全部停课。9月,开办街坊小学500 个班,招收未离市区的学龄儿童。教员则抽选一部分组织战时服务团,其余停薪留资。民国27年10 月21 日,广州沦陷,街坊小学亦结束。
民国29年上半年开始,在汪伪广东省“治安维持会”之下设“复兴处”兼管教育,开始在原市立小学旧址选择一些旺盛的地方,开办市立小学13所。民国30 年以后,开办市立小学102
所,学生共27492 人。私立小学37 所,学生3441
人。全面推行奴化教育。
民国34 年10
月,广州市教育局首先恢复市立小学64 所,取缔奴化教育,饬令汪伪时期的私立小学全部解散。由于复员回市的学生剧增,乃就原市立小学内增加班额,采用全日二部制。民国37 年8 月,广州市小学改称为中心学校(完全小学)和国民学校(只办初小)两种,计有中心小学37 所,国民小学70 所,私立小学112 所,学生71276 人(其中公立30796 人)。至民国38 年上半年广州解放前夕,随着人口的变化,学生下降,共有小学257 所,学生60290 人,其中公立33309 人,私立26981 人。
三、建国后
(一)1949∽ 1966 年恢复、整顿、发展时期
建国初期,广州市的小学教育着重恢复、整顿,改造旧学校,实行“向工农开门”的方针。广州解放不久,市人民政府接管了市立小学93所*(* 根据《教育局接管工作总结报告》为93 所。(市档案馆全宗号170 号)根据1954 年《广州市五年来教育事业情况介绍》为102 所。(市教育局档案室案卷号256 号)),对私立小学采取扶植政策。从1950年6 月起至1954 年,在珠江区新建水上人民小学8 所,学生3323 多人。1951 年,接管受外国津贴的教会小学12 所,学生共4833
人,教职工250 人。1952 年,根据广州市第四届第三次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,在各区设立“工农子弟学校”17 所(1956 年,取消工农子弟学校名称,改以街道命名)。对旧的教育制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也进行了改革。经过3 年的恢复整顿工作,到1952 年底市区有小学514 所,学生122358 人,小学生数为1949 年下半年的2 倍。由于教育事业的发展,师资队伍亦日益壮大。1952 年,专任教师有5100人(比1950 年增加48 %)。从1953 年开始,广州市的教育事业在认真贯彻“整顿巩固、重点发展、提高质量、稳步前进”的总方针下,转入了有计划的发展。至1957 年有小学381 所,学生260131人,为1952年的2.13 倍。
1958 年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提出以后,为了多、快、好、省发展教育事业,贯彻执行“两条腿走路”发展教育的方针,广州的小学教育获得迅速发展。小学校从1957年381 所发展到1959 年700 所,学生从392403 人发展到506927 人。其中民办小学121所,学生23800 人,占全市小学生总数的4.7 %;简易小学23 所。但是,由于发展步子过快,学校的领导力量、师资条件、校舍设备赶不上,教育质量有所下降。
1961 年以后,贯彻“调整、巩固、充实、提高”方针,总结了办学经验,整顿教学工作,明确全日制小学以教学为主。1962 年,广州市教育局针对小学教学质量不高的具体情况,召开了全市小学校长会议,研究如何进一步贯彻以教学为主的原则,解决一些实际问题:区(县)教育行政领导干部有较多的时间研究教学工作,保证学校行政有2/3、教师有5/6的时间做教育教学工作;逐步改变了党支部包办行政工作过多的情况;人事福利、财务、事务等方面也都密切联系教学开展工作。经过3 年的调整整顿,教育工作重新走向正轨。至1965年,适龄儿童入学率已达92.3 %。
(二)1966∽ 1976 年“文革”时期
“文革”开始后,广州市的小学被迫停课闹革命长达两年半之久。1969
年虽然复课,但教学计划和学校秩序十分混乱。由于受“左”的思想影响,实行所谓“开门办学”,市区小学普遍在郊区建立学农基地,学生分批走出校门,去学工、学农,劳动时间过多,严重影响了学习;废除了校长制、科级制、留级制和考试分数制,实行评教评学;从1968 年8 月开始,市区有307 所小学进驻毛泽东思想工人宣传队管理学校,郊区两县有444 所小学由贫下中农就地管理。学校的教学质量严重下降。
(三)1976∽ 1990 年拨乱反正,改革开放新时期
1976年10
月,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以后,首先进行拨乱反正,恢复正常的学校秩序,清理极左倾向的影响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各级学校都把重点转移到教学工作上来。 1978 年,各小学撤销了革命委员会,重新任命校长;撤销了全市中小学的农村分校;开始使用全国统编的新教材;恢复了重点小学24 所;取消了市区4 个区及市属6个县246
所小学的初中班,市区小学全部恢复6 年制。
1980 年12
月,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作出《关于加强普及小学教育的决定》,随后,广东省教育厅提出了普及小学教育的5 项标准(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5 %以上;读满修业年限的巩固率达90%以上;毕业考试语文、数学两科及格率分别达到70 %以上;非正常流动率控制在1 %以下;留级生率不超过10 %)。1981 年广州市区的小学已经实现了省教育厅规定的目标。1983 年全市已有5 个市区和花县、番禺、从化、佛冈4
个县实现了普及小学教育的任务。市教育局检查结果,清远、增城和郊区初等教育基本符合省定第一类普及标准,龙门、新丰县符合省定第二类普及标准。至此全市6 区(越秀、东山、荔湾、海珠、郊区、黄埔)、8 县(花县、从化县、番禺县、增城县、新丰县、龙门县、清远县、佛冈县)全部实现普及初等教育。
1984 年,教育部颁发关于初等小学校改革的指示。广州市教育局按照“先城市、后农村、先小学、后初中”的总体部署,在全市小学开展了以教学为中心的整体改革。先在荔湾、越秀、海珠、东山4 个老市区选择了62
所不同类型的小学作改革试点,市教育局直接抓了10所为联络点。改革目标是:“减轻负担,生动活泼,全面发展”。改革的侧重点是优化基础工具课,优化课堂教学,减轻学生过重负担(包括生理负担和心理负担)。试点小学各学科在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指导下,制订学科教学整体改革规划,有目的、有计划地在学科教育目标、课程设置、教育内容、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、考试评价各方面进行改革试验,提高了教学质量,有的以改善某项教育功能为目标,如改善德育、美育为整体,带动各学科教学改革;有的以某个年段作整体,优化该年段的教育功能。如低年段的幼(儿园)小(学)衔接,优化学生一天的生活安排等。市教育局将小学毕业考试与升初中考试合并为一次,从改革考试制度上减轻学生过重负担。通过3 年改革试验,使广州小学教育在课堂学习、课外活动、课余生活方面开创了生动活泼的新局面。这项改革,从试点开始分期分批滚动推开。与此同时,进行了“两聘、两制、一包、一奖”的学校内部管理的改革,即:实行聘任校长、聘任教师;校长负责制、教师岗位责任制;学校经费总额包干;浮动奖励工资6 项改革。